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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四举措”贯彻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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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2年1月1日施行以来,州投资促进局高度重视,多举措贯彻落实。

一是多方式学习宣传。州司法局将《条例》纳入全州2022年普法学习计划,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州投促局印发《关于在全州投促系统开展<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投促局党组要充分认识《条例》学习的重要性,对标对表《条例》规范招商引资工作,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多方式学习《条例》精神内容,并将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纳入2022年营商环境工作目标绩效考核。2022年1月11日,黔东南招商挂网宣传“《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让投资者办事一路绿灯事业一路红火”。州投促局制作翻印《黔东南州营商环境政策宣传》5000册,包含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惠企纾困系列政策》等内容并发放各县市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

二是印发工作方案抓落实。5月18日印发《2022年黔东南州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将《条例》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学习培训内容,黔东南日报、黔东南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报道力度。

三是全面开展立改废释。将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纳入清理范围,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逐条对照《条例》规定,全面开展立改废释工作。

四是调整充实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落实《条例》精神,印发工作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拟在在商协会代表、民营企业、新闻媒体记者和律师、会计等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公开选聘5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我州营商环境全方位进行监督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