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投资促进局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黔东南州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 2023-01-10 17:10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局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报道及言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是指对涉及我局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全局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涉事科室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大局,防止危机。立足服务全局大局、保障发展、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有关科室人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舆情形势,有序引导网络舆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各科室对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科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或接到主管部门舆情通报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舆论。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单位处置意见。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涉事人员和相关科室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2.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不能当即回复的,要在发现舆情当日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回复处理结果。

3.属涉及我局的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我局声誉,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四)动态跟踪

落实专人对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进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跟进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涉事科室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与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的水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单位通报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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