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498067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黔东南州投资促进局 发文日期 2020-12-24
文号 暂无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黔东南州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 2020-04-25 10:57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现将《黔东南州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州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22日



黔东南州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全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产业招商质量的决策部署,结合州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各项一级指标排名全省前5位,各县(市)综合位次在上年度全省88各县(市、区)位次的基础上再大幅度提升(排名前40位的提升20%位次、排名41—70位的提升30%位次、排名71—88位的提升40%位次),实现全州综合成绩保五进四争三的总体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贯彻《条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和强化思想能力培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全面梳理我州不符合《条例》要求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抓紧修改或者废止。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建制提质(牵头单位:州投促局、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领导或专家学者向各级党政领导作《条例》专题解读,组织州级各指标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各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赴省外高校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州级各指标牵头单位和各县(市)业务骨干赴省内高等院校进行营商环境建设能力培训。各单位全面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培训,做到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发展改革委、州投促局;责任单位:州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涉及“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的州级各职能部门及机构要抓好县(市)行业系统的培训指导和调度,州级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要抓好责任单位的培训指导和调度(牵头单位:州一级指标牵头单位)。

(二)证照分离。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州按照省里的部署,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规定(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府办公室〔放管服改革工作科〕;责任单位:州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市场准入。推进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加快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开展评估,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参与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意见建议和反馈机制(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用地审批。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压缩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事项、审批材料和审批时间。2020年底前,州内各省级农业园区、工业园区以及经济开发区土地供应环节实行净地供应(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要素保障。加快市民之家建设。落实“应进必进”的要求,不再设立分厅。州市共建市民之家要加快进度,确保2020年4月底前投入使用。丹寨县、黄平县、岑巩县、镇远县、榕江县、雷山县要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和优化服务(牵头单位:州机关事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电力保障,2020年内开工建设炉碧开发区增量配电改革项目,建成三穗垃圾发电厂,加快推进南部片区垃圾发电厂建设。加快旁海及平寨航电枢纽建设(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凯里供电局)。

着力推进园区功能配套建设,加快园区给排水、供电、道路、通讯、物流及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把园区建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承载力强的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

(六)政府采购。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采购需求、中标结果、合同信息等采购全流程进行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功能,开发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功能,实现通用货物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抓好2019年度贵州财经大学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指出的政府采购流程、支付和交付方面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招标投标。同步完善招投标相关规定,包括公布中标和合同信息,细化和规范招标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投标文件澄清、异常低价识别管理等相关规则,规范和优化招标投标过程及标后管理、异议处理、合同履约、投诉处理等监督管理制度等。完善工程招投标平台功能,开发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线上支付等功能,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招标投标方面存在投标和履约担保、外地企业中标率表现欠佳,企业反映招标过程中门槛过高、招标文件繁杂、投标保证金过高、中小企业中标难等现实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涉企保证金、社保费率和物流成本。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彻底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和缴纳标准,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抓好降低社保费率具体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医保局;责任单位:州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降低物流成本,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落实对冷链物流企业相关电价政策(牵头单位:州商务局)。

(九)大数据服务。深化“一网通办”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从方便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的角度出发,开展流程再造,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次性告知”,形成“一件事”的工作标准。梳理群众办事最为密切最关心的事项,统一服务入口,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在就医、上学、交通、旅游等的社会化应用,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政务服务信息化程度还不高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信息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着力营造便民利企良好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好《贵州省推行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式”改革,实现公共服务事项85%以上“最多跑一次”。凡公布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律实行网上办理,推进一网通办、统一实名制认证,确保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各级公共服务事项20%以上“零跑腿”。确保好差评系统参评平均次数达到70000次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220次以上、减证便民事项达到350项以上、公共服务事项认领关联率达到15%以上、四级四同关联率达到38%以上(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放管服改革工作科〕、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

(十)开办企业。全面推进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深化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开办企业实现3个环节3天以内完成和“零成本”。推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服务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动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全面公开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办事地点等信息,实现申请人对各环节流程及办理进度可查询。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开办企业环节过多,提交材料过于繁杂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州税务局、州商务局、凯里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建筑许可。推进办理建筑许可质效双提升,深入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等改革任务落实,进一步压减办事时间、环节和费用,确保办理建筑许可的成本控制在0.5%以内。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办理建筑许可成本高、申报材料数量较多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融资贷款。降低融资成本,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降低担保费率,不收或少收保证金。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办理的担保、评估、公正等事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完善和推广“信易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投放力度。进一步加强银税互动,加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为诚信纳税的高科技、轻资产民营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增强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企业贷款贵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州金融办、黔东南银保监分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不动产登记。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研究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推行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增加网上受理企业转移登记业务,实现网上受理、缴税和发放电子权证。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登记财产成本高和申报材料较为复杂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获得电力。继续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和降低用电成本,继续完善“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服务,低压非居民用户实行两个环节,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10千伏高压单电源用户实行三个环节,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60工作日。低压项目占掘路实行告知承诺制度。试行10千伏用户接入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将占掘路行政审批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研究制定供电可靠性指标管制计划,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开展带电作业,确保年系统平均停电频率控制在4次以内。全面宣传运用“南方电网”APP等互联网渠道,在“一网通办”总门户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凯里供电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降低用电成本,持续开展用电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到客户红线外,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企业用电成本高、供电稳定性有待提升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凯里供电局)。

(十五)用水用气。提升用水用气服务信息化,全面完成16个县(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审批备案。用水用气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公示,规范收费行为。推进“一站式”办理和网上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次申办”,按照“申请受理”“验收供应”两个环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升用水用气报装的便利性。大力推行“掌上办”,通过手机APP等多种途径,实现水、气掌上办理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确保获得用气平均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成本控制在6%以内。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天然气供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燃气管网覆盖率低且管网造价高以及报装程序较为繁琐、天然气安装成本高、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以及用水成本高和用水报装时间长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企业纳税。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纳税便利化,促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主税与附加税合并申报。全面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工传递,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应用大数据,实现相关税费“一网通办”。持续优化社保缴费流程,力争时间压缩到110小时以内。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纳税次数较多、税费率较高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税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七)跨境贸易。督促货代、运输、仓储企业等公开服务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发展(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凯里海关)。

(十八)通讯保障。推进通信提速降费,落实国家“提速降费”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光网城市建设,年内在凯里市及部分县城部署千兆宽带接入网络和实现5G网络覆盖(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九)市场监管。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审查质量。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市场监管覆盖率和政务诚信度不高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就业保障。推进劳动力市场透明监管,扩大“一网通办”就业服务接入事项,进一步优化就业参保登记流程,强化各部门服务和数据协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研究优化费率结构、综合社保缴费年度调整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就业补贴政策,积极为企业创业提供政策扶持。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贯彻落实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开展对创建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更好地为人才引进集聚服务(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出台更加促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二)知识产权。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新增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申报专业知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违法成本低、企业知识产权转化率不高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新闻出版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三)合同执行。提升合同执行质效,持续推进诉讼电子化,提升审判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研究制定深入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全流程信息化建设助推审判效率提升。完善送达制度,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进一步扩大运用电子送达文书范围。加强对企业法定文书送达地址的管理。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的费用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强化对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管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提高质量。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确保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压缩至250天以内、费用占比控制在2%以内。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执行合同方面存在商业纠纷解决过程执行效率不高、商业纠纷解决成本高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法院)。

(二十四)办理破产。提升办理破产质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措施,有效简化办理破产流程、提高程序效率。州法院成立破产审判庭,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对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或到期债务且已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按照相关规定,酌情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大破产管理人专业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履职能力和水平。夯实“府、院”统一协调制度机制,加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统筹解决破产工作难题。推动不动产、特殊动产、设备、银行存款、车辆、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登记系统向破产管理人开放,方便破产管理人依法清收查控相关财产,推进破产案件办理进程。加大市场化破产重整工作力度,充分释放破产重整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程序价值(牵头单位:州法院;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自然资源局)。

(二十五)信用建设。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探索建立全州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全州互认,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持续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开展企业投资意愿调查行动。重点围绕企业在宏观经济走势、生产运行、用工需求、原材料及能源、金融等方面,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州各县(市)的企业意愿调查行动(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黔东南调查队;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

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企业信心方面存在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力度不够,投资环境缺乏吸引力,企业投资意愿较低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金融办、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政企联动。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全面收集企业在设立、建设、运营、发展等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诉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政企面对面接待日。建立企业家参与政府涉企政策制定的决策咨询联动机制,规范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程序。开展由州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政府的政策咨询和评估活动,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商联;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七)惠企政策。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办”,优化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机制,按年度更新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在“一网通办”框架下,逐步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强化“企业服务云”政策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一网式政策服务”在线检索、订阅、匹配服务(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

(二十八)企业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围绕近年来企业最关心、最迫切、反映投诉最多的政府承诺兑现不到位、拖欠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账款、项目审批不到位、公共服务保障不力、企业诉求无果、发展要素保障不力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集中整治,力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获得信任,推动全州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升(牵头单位:州投促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九)人才引进。强力推进引智引技,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不断拓宽引才渠道,完善人才配套政策。鼓励在平台建设、人才管理、待遇分配、创业基金、服务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技术团队。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吸引外来投资者在黔东南州设立研发、技术、大数据等功能性机构。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创建产学研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吸引高端人才来黔东南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大力引进建设院士工作站、技术研究院、科技产业园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外来资金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抓好评估报告指出的包容普惠创新方面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与全省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反映市场活力不足、企业缺少研发资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机制创新。设立转变作风“曝光台”,各级各部门办公场所和政务服务窗口要按照统一格式张贴、悬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公示牌(牵头单位:州纪委州监委;责任单位:州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开展“一把手谈营商环境”访谈,在州融媒体中心设置专栏,对营商环境主要职能部门和有关公共服务机构“一把手”进行访谈,公开承诺表态(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工作落实和人员力量保障。各县(市)和州级各牵头单位要围绕各自领域的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落实具体措施、细化专项行动方案。要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业务人员报送州营商办备案登记(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级各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三十一)组织领导。州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产业大招商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投促局)负责牵头做好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中的困难问题。 

(三十二)督促检查。州投促局、州委督查督办局要重点围绕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等方面开展明察暗访、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了解,适时通报督查情况。

(三十三)考核评价。州投促局、州委组织部、州委督查督办局要把营商环境评估结果纳入各县(市)、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及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成绩较差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十四)舆论引导。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将营商环境纳入宣传工作重点,深度挖掘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好典型,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投资者信心。对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影响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曝光一起。

(三十五)组织约谈。对连续两个季度被通报批评的县(市)和州直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州投促局报请州委、州政府每半年进行一次约谈。在营商环境评估考核工作中,未能实现目标任务对全州评估影响大的县(市)、州直部门,由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约谈分管负责人;排在全省后10位的县(市)和排名挂末的州直部门,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十六)追责问责。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对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组织实施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重从快进行组织处理。由州纪委州监委牵头,对营商环境工作敷衍塞责、态度恶劣、失职渎职,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政策解读:http://tzcj.qdn.gov.cn/zwgk_0/xxgkml_5821859/fgwj_5821860/zcjd_5821866/202101/t20210105_66040691.html